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给予补偿?
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快到期了,不知道到期后不续签的话,公司会不会给我补偿。我挺担心这方面权益的,也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想问问这种情况下到底需不需要给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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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下,是否给予补偿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经济补偿,通俗来讲,就是公司因为不再和你继续签合同了,要给你一定的钱作为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就是指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况。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如果是劳动者提出不续签,并且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仍然拒绝续签的,那么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举个例子,如果公司提出和你续签合同,工资待遇等各方面都和原来一样甚至更好了,但是你自己不想续签,这种情况下公司就不用给你补偿。 所以,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补偿,关键要看是谁提出不续签以及用人单位是否维持或提高了劳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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