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员工年度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不能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今年年度考核没通过。公司说要马上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想知道员工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话,用人单位是不是不能立即就解除劳动合同啊,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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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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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的劳动关系中,当员工年度考核不合格时,用人单位是否能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要明确的是,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概念。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不能随意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这里所说的“不能胜任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可以表现为年度考核不合格。但用人单位不能直接依据考核不合格就立即解除合同,而是需要先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然后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例如,公司发现员工年度考核不合格后,应该给员工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让员工提升工作能力;或者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调整到更适合其能力的工作岗位。只有在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员工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才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在员工年度考核不合格后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综上所述,员工年度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不能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先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才能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可能面临法律风险,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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