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彩礼和结婚彩礼分别应该给多少?
我准备订婚然后结婚,但是对于彩礼这一块不太清楚。不知道订婚彩礼和结婚彩礼有没有明确的标准,分别该给多少合适。怕给少了女方家不满意,给多了自己压力又大,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方面有没有相关规定。
展开


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对订婚彩礼和结婚彩礼具体应该给多少作出明确的数额规定。彩礼,简单来说,就是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聘金、聘礼。它更多的是一种基于民间习俗的行为。 从法律角度来讲,《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意味着,虽然法律不禁止给付彩礼这种习俗,但不允许一方以结婚为借口,强行向另一方索要高额财物。也就是说,彩礼的数额应该是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根据双方家庭的实际情况、当地的风俗习惯等因素协商确定的。 如果双方因为彩礼的数额产生了纠纷,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彩礼数额是否合理。比如双方家庭的经济状况,如果一方家庭经济条件较差,而另一方要求过高的彩礼,这可能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平原则。还有当地的风俗习惯,如果当地普遍的彩礼数额在一定范围内,而一方提出远远超出这个范围的要求,也可能不被支持。 此外,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结婚,或者结婚后又离婚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某些情况下,给付彩礼的一方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例如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况。所以,无论是订婚彩礼还是结婚彩礼,都应该在合法、合理、自愿的基础上确定数额。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