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破产后还款顺序是怎样的?


企业申请破产后的还款顺序,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该法律规定的还款顺序,是为了公平地保护不同债权人的利益,确保破产企业的财产能够合理分配。 首先,要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简单来说,就是在破产程序中为了保证破产程序能够顺利进行而产生的费用。比如,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以及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等。共益债务则是在破产程序中,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而负担的债务。像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等。这些费用和债务具有优先受偿权,因为它们是保证破产程序正常开展的基础。 其次,是职工的相关权益。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这些权益涉及到职工的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所以法律给予了较高的优先级。这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毕竟职工为企业的运营付出了劳动,在企业破产时,他们的基本权益需要得到保障。 然后,是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同时也需要依法纳税。这部分费用对于社会的稳定和正常运转至关重要。社会保险费用关系到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而税款则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用于社会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 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普通破产债权是指除了上述优先受偿的债权之外的其他债权。比如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商业欠款、借款等。当破产财产在支付完前面几类债权后还有剩余时,才会按照比例分配给普通破产债权人。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也就是说,每个普通债权人获得的清偿金额会根据其债权在所有普通债权中的比例来确定。 总之,企业申请破产后的还款顺序是有严格法律规定的,不同类型的债权在清偿时具有不同的优先级,这有助于公平合理地处理企业破产后的债务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