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养老金执行标准是怎样的?
我有个债务纠纷案件,被法院判为失信人了。现在我的生活就靠着养老金,可听说养老金也会被执行。我特别担心这会影响我的基本生活,所以想问问,法律上对于失信人养老金的执行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呀?
展开


失信人养老金执行标准是在保障失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基本生活的前提下,对其养老金进行执行。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养老金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这意味着养老金可以被执行,但要保障基本生活。对于基本生活费用的界定,目前并没有全国统一的明确标准。一般来说,法院会结合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物价水平等因素来综合确定。也就是说,在执行养老金时,会先扣除维持失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剩余部分才能被执行用于偿还债务。而且,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通常会给失信人发出执行通知,告知其养老金将被执行以及执行的具体情况。如果失信人对执行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处理。所以,在执行失信人养老金时,既要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要确保失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能够维持基本生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