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营业执照,再开新店还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我自己已经有一个店铺,并且办理了营业执照。现在我打算再开一家新店,不知道之前的营业执照能不能用于新店,还是说新店也需要重新去办理一个营业执照呢?不太了解这方面的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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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已有营业执照,再开新店通常是需要另外办理营业执照的。 营业执照是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准许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凭证。每一个独立的经营场所和经营主体都应该有对应的营业执照。简单来讲,不同的店铺就是不同的经营地点,有不同的业务情况,需要单独来确认其是否符合经营的要求。 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这就表明了个体工商户要以经营场所来进行登记。如果你开新店没有重新办理营业执照,而是继续使用原来的执照,那就属于未经登记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的行为。 而对于企业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市场主体只能登记一个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这也说明,企业每一个新的经营场所都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登记,获取相应的营业执照。 不过,如果是连锁企业采用统一经营模式,并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能存在一些特殊的登记方式,但这也需要按照具体的法规和程序来进行操作,不能直接使用原有的营业执照。所以,为了合法合规经营,开新店时最好去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咨询并办理新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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