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认定因素有哪些?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在认定驰名商标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首先是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简单来说,如果很多人都知道这个商标,那它在这方面就更符合驰名商标的要求。比如“可口可乐”这个商标,在全球范围内都广为人知,其相关公众的知晓程度就非常高。 其次是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商标使用的时间越久,往往越能证明其具有一定的市场认可度和稳定性。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商标权人利用商标开展经营活动的时间长短是重要考量。例如,一些百年老字号,它们经过了长时间的经营,其商标使用持续时间长,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就具有优势。 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也是认定因素之一。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如果一个商标在多种媒体上进行了广泛、长期且大量的宣传,覆盖了较大的地理范围,那么它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可能性也会增加。像一些知名的电子产品品牌,通过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宣传的持续时间长、程度高、地理范围广。 还有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如果该商标曾经在其他案件中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并受到保护,这会成为此次认定的重要参考依据。例如,某商标在之前的商标侵权案件中被认定为驰名商标,那么在后续的认定中,这一记录会对其有利。 最后是其他因素,如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这些数据能够反映该商标所代表商品的市场份额和商业价值。例如,一个品牌的手机销量在市场上名列前茅,其销售收入和利税可观,销售区域覆盖全国甚至全球,那么该商标在认定驰名商标时会更具竞争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上述这些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