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该如何判定?


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判定驰名商标,对于企业而言意义重大,它不仅代表着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卓越品质,还能在市场竞争中为企业赢得更多的优势和保护。下面从判定的因素、认定的途径以及认定时需要提供的材料这几个方面来详细说明。 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一是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这里的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二是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商标使用的时间越长,通常意味着其在市场上的影响力越大。三是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宣传工作包括广告宣传、参加展会等各种推广活动。四是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如果该商标曾经被认定为驰名商标,那么在后续的认定中会作为重要参考。五是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例如,商标所获得的荣誉、市场占有率等。这些因素都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中。 驰名商标的认定途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行政认定,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在异议程序中,向商标局提出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在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时,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另一种是司法认定,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 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材料来证明商标符合驰名商标的条件。这些材料包括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如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如近三年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如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如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