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受保护年限是多久?
我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期限不太清楚,想了解下具体时长。自己在商业活动中接触到驰名商标相关内容,担心保护期限问题会影响后续合作等事务,所以想确切知道驰名商标受保护年限到底怎么算,有没有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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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不存在一个固定不变的所谓“保护年限”概念,从商标注册有效期角度来说是10 年,但也可以理解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具有永久保护的特性。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驰名商标作为一种特殊的注册商标,初始的有效期同样是十年。 其次,当十年有效期满,如果商标注册人还想继续使用该驰名商标,是可以办理续展手续的。依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要是在此期间没有办理,还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登记的有效期依旧为十年,自上一届商标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只要商标注册人按时办理续展,那么这个驰名商标就可以一直持续受到保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驰名商标的保护具有永久性。 另外,驰名商标还具有跨类保护的特点。普通商标一般只能在其获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受到法律保护,享有商标专用权;而驰名商标因其独创性和显著性,能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保护。即便在商标有效期内,对于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可能误导公众、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行为,法律也会进行制止。这也是驰名商标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并不完全受限于单纯的“年限”规定。 相关概念: 驰名商标: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和较强竞争力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续展手续:商标注册人在商标有效期满时,为继续使用该商标而按照规定办理的延长商标有效期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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