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的程序是怎样的?


二手房买卖程序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重要步骤: 首先是买方和卖方达成购买意向并签订买卖合同。这是整个交易的基础,合同里会明确房屋的具体信息,比如地址、面积等,还有交易价格、付款方式和时间、交房时间等重要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二手房买卖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这样能避免后续产生纠纷时无据可依。 接着,买方需要对房屋产权进行调查。要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状况,查看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买方作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产权调查,确保自己购买的房屋产权清晰。 然后是办理贷款(如果需要的话)。若买方需要贷款购房,就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银行会对买方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评估,同时对房屋进行价值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贷款以及贷款的额度和期限等。在这个过程中,买方要按照银行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如收入证明、身份证等。 之后要进行房屋过户手续。买卖双方需携带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房产证、买卖合同等,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经过登记机构审核无误后,会核发新的房产证,此时房屋的产权正式转移到买方名下。 最后是交房。卖方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条件将房屋交付给买方。交房时,双方要对房屋的附属设施、水电燃气等费用进行结算和交接。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等,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