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买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整体流程是比较明确的,下面详细为您介绍。 首先是需要准备的资料: - 房屋所有权证书,这是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重要文件。 - 买卖合同,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房屋交易的各项条款。 - 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确认身份信息。 - 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这个可以在收件窗口领取。 此外,根据不同情况还可能需要其他材料:若单位购买私房,要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非住宅转移,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的,要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托人需出具身份证;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要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若经法院判决的,要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接着是办事程序: - 收件窗口领表,先领取办理过户所需的表格。 - 收件窗口交件,将准备好的所有资料提交上去。 - 契税、收费窗口交税费,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这里的税费种类较多,比如交易手续费,住宅存量住房是6元/平方米,非住宅是10元/平方米,交易双方各承担50%;登记费由购房人交纳,住宅80元/套,非住宅根据面积不同收费不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印花税5元/本由购房人交纳;契税方面,住宅个人购买按房产交易额的1.5%交纳,单位购买按房产交易额的3%交纳,非住宅按房产交易额的3%交纳。 - 发证窗口验件、领证,经过审核后,就可以领取新的房产证啦。 法律依据方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也指出,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就强调了办理过户登记的重要性,只有完成登记,房屋的产权变更才在法律上生效。 最后说说领取房产证,需携带已交税费的发票、个人购房持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购房持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收件清单。并且领取房证时需产权人到场,若产权人不能到场需提交委托或公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