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我最近打算买套二手房,听说过户手续挺复杂的。我想知道整个过户流程具体要办哪些手续,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会不会很麻烦?想提前了解清楚,避免到时候手忙脚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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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二手房过户手续如下: 首先是准备资料: - 基本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书;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在收件窗口领取) 。 - 特殊情况补充资料:若单位购买私房,要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需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非住宅转移,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的,要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托人需出具身份证;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若有共有权人,要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然后是办事程序: - 收件窗口领表:买卖双方前往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的收件窗口,领取相关表格。 - 收件窗口交件: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给收件窗口工作人员。 - 契税、收费窗口交税费:根据房产情况,在相关窗口缴纳契税、交易手续费、登记费、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印花税等税费。例如,住宅交易手续费是存量住房6元/平方米,交易双方各承担50%;登记费住宅80元/套 。契税方面,个人购买住宅按房产交易额的1.5%交纳,单位购买按房产交易额的3%交纳;非住宅按房产交易额的3%交纳等。 - 发证窗口验件、领证:在规定时间后,前往发证窗口,工作人员验件无误后,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法律依据方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也指出,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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