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适用死刑的是否也不适用死缓?

我听说法律上有些情况是不适用死刑的,我不太清楚这里面的界限。那对于这些不适用死刑的情况,是不是连死缓也不能用呢?我想了解一下这两者之间的关联和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清晰的解答。
展开 view-more
  • #死刑适用
  • #死缓规定
  • #刑法规定
  • #特殊群体
  • #法律保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死刑是最为严厉的刑罚,它意味着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权。而死缓,也就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在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这里所说的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也就是说,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以及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且未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人,这几种不适用死刑的情形,同样也不适用死缓。因为死缓本质上还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既然不适用死刑,自然也不能适用死缓这种执行方式。这体现了我国刑法的人道主义精神和对特定群体的保护原则。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