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公司股份如何分配?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我们婚内一起经营了一家公司,我不清楚在法律上,离婚时公司的股份该怎么分配,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 分配方式呢?想了解具体的分配规则。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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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离婚时,公司股份的分配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首先要明确的是,只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公司股份,在离婚时才涉及分配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如果公司股份是在婚姻期间获得的,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公司股份的分配,有以下几种常见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那么可以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分配。这种方式最为灵活,只要双方自愿且不违反法律规定,达成的分配协议就是有效的。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要根据不同的公司类型来处理。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涉及其他股东的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规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其股份具有较强的流通性,一般可以直接对股份进行分割。如果难以分割,也可以将 股份变现后对所得款项进行分配。此外,在分配股份时,法院还会考虑夫妻双方对公司的贡献大小、经济状况等因素,以确保分配结果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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