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逼人家写欠条但没拿钱,这种行为算敲诈吗?

我朋友被人逼迫写了欠条,可对方实际上并没有给钱。现在我朋友心里很不安,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怎么看。想了解这种行为到底算不算敲诈,以及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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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逼人家写欠条但没拿钱的行为是否算敲诈,需要综合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从这一概念来看,单纯逼迫他人写欠条但没有实际拿到钱,不一定就构成敲诈勒索罪。 如果只是逼迫写了欠条,后续没有利用该欠条进行威胁索要财物等进一步行为,一般难以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例如,甲逼迫乙写了一张欠条后,就再也没有后续行动,没有凭借此欠条向乙索要钱财,这种情况下通常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然而,如果借条金额达到2000元以上,且行为人有后续利用欠条进行威胁索财等行为,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比如,丙逼迫丁写了一张金额为3000元的欠条,之后多次拿着欠条威胁丁还钱,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对敲诈勒索罪的相关情形进行了具体规定。所以,判断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行为手段以及后续行为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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