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外资企业年金扣除比例是多少?

我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公司有年金制度。我想了解一下,在缴纳税款时,外资企业年金的扣除比例是怎么规定的,能扣除多少呢?这关系到我实际到手的收入,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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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外资企业年金扣除比例,主要涉及到企业和个人两个层面。 从企业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也就是说,外资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企业年金,在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5%的范围内,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例如,某外资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1000万元,那么该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最多可以将50万元(1000×5%)的企业年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 从个人层面来说,依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里的缴费工资计税基数,是指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例如,员工小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300%就是9000元,小李的月平均工资未超过这个标准,那么他每月缴纳企业年金时,最多可以有320元(8000×4%)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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