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以什么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在探讨建立劳动关系应以何种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的基本概念。劳动关系指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这样一种关系。而劳动合同则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表明,在我国,建立劳动关系时,书面形式是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 要求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从劳动者角度看,书面合同能明确自身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重要权益,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作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据。比如,若用人单位不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据书面合同要求其履行义务。从用人单位角度看,书面合同可以规范双方的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口头约定不明确而产生纠纷,同时也有利于用人单位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当然,在现实中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但即使存在特殊情况,用人单位也应当尽快与劳动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体现了法律对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约束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综上所述,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这既是法律的明确要求,也有利于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