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的追诉标准和立案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的追诉标准和立案标准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从立案标准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来说,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公安机关就会予以立案。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就是说,不同地区可能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对立案的数额标准有一定差异。 其次,关于追诉标准。追诉标准主要涉及到刑事追诉时效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对于诈骗罪,根据其不同的量刑幅度,对应不同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不同诈骗数额对应的追诉时效也不同,数额较大对应的追诉时效一般是五年;数额巨大对应的追诉时效是十年;数额特别巨大对应的追诉时效可能达到十五年甚至二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