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注册商标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水果注册商标,一般来说,需要经历一系列法定的手续。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商标查询是十分必要的步骤。在申请商标之前,申请人需要进行商标查询,以了解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这一步可以通过中国商标网等官方渠道进行。虽然商标查询不是注册商标的法定程序,但它能有效降低商标注册的风险,避免浪费时间和金钱。比如,若发现自己准备申请的水果商标和已有的某个知名水果商标非常相似,那就要重新考虑商标设计了。
接着是准备申请文件。申请人需要准备商标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等材料。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要提交代理委托书。申请书上要明确商标的使用范围,对于水果商标来说,要具体到是哪类水果,像苹果、香蕉等。商标图样应当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然后是提交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商标局官网的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提交申请后,商标局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主要检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字盖章是否符合要求等。如果形式审查不通过,商标局会要求申请人补正,申 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补正。
形式审查通过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实质审查是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对商标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违反禁用条款、是否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等。例如,如果申请的水果商标仅仅直接表示了水果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就可能因缺乏显著性而被驳回。
经过实质审查,若商标符合规定,商标局会进行初步审定并公告。初步审定公告期为3个月,在这期间,任何人认为该商标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商标局将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