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责赔偿一般是多少钱?


全责赔偿的金额不是固定的,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在交通事故里,如果一方负全责,首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 交强险赔偿限额是有明确规定的:若负有责任,对于三方财产损坏给予最高2000元的赔偿,对三方产生的医疗费用,提供最多10000元的赔偿,对三方生命和身体残缺状况的伤害,提供最多110000元的赔偿;若不担责任,则分别为三方财产受损提供最多100元的赔偿,对三方产生的医疗费用提供最多1000元的赔偿,以及对三方生命和身体残缺状况的伤害,提供最多11000元的赔偿。 赔偿项目方面,《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比如医疗费就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来确定;误工费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 要是涉及车辆等财产损失,负责全责的一方首先使用交强险额度支付维修费用,若超过交强险保额限度,就启动第三者保险的保额来赔偿;要是维修费用超过了所购买的保险金额,则需要由全责方自行承担。 总之,具体的赔偿金额需结合实际损失、保险情况等来综合判断,建议保存好相关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三者保险: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