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盗窃40万且全部退赃会判多久?
我参与了一个盗窃团伙,我们一共偷了40万。现在我很后悔,想把钱都退回去。我想知道,要是把这40万全部退赃了,法院大概会怎么判我?我心里很没底,就怕判得太重,所以想提前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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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团伙盗窃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盗窃行为。在法律上,团伙中的成员会根据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分为主犯和从犯,他们承担的刑事责任也有所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盗窃罪数额的认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本案中团伙盗窃40万,已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通常情况下量刑幅度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过,全部退赃这一情节在量刑时会起到从轻处罚的作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所以,在全部退赃的情况下,法院会在原本的量刑基础上适当从轻判决,但具体的量刑还需要结合每个成员在团伙中的具体作用、是否有自首、立功等其他情节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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