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继承需要带什么证件?


在甘肃办理继承手续时,所需要携带的证件主要依据继承的不同类型有所区别,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在办理法定继承时,需要携带以下证件:一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这是证明继承开始的重要依据,一般由医疗机构、公安机关或相关单位出具;二是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用于证明继承人的身份;三是亲属关系证明,该证明要能够表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可以由公安机关、居委会、村委会等出具;四是遗产的相关产权证明,比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用以确定遗产的范围和归属。 其次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办理遗嘱继承时,除了上述法定继承所需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件、遗产产权证明外,还必须携带被继承人所立的有效遗嘱。遗嘱可以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形式,但要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才具有法律效力。例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如果是遗赠,即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受遗赠人办理相关手续时,除了基本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自己的身份证件、遗产产权证明外,同样需要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并且要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在办理继承手续时,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公证机构或相关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等,以确保携带齐全所需证件,顺利完成继承手续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