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帮信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想了解一下在广州地区帮信罪 的量刑情况。最近身边好像有人涉及到帮信罪的事情,自己也有点担心会不会不小心触碰到这方面的法律红线。就想具体知道在广州,帮信罪到底是依据什么来量刑的,希望能有详细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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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来说,就是明明知道别人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还为他们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并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构成了这个罪。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犯帮信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要是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结合相关规定,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达到5张以上的,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20张以上的;出售、出租银行卡,其中涉及与电信网络诈骗相关联的支付结算金额超过20万的;贩卖手机卡,与电信诈骗犯罪相关联,诈骗数额巨大的等情况,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当然在广州地区,具体的量刑也会结合案子的具体情节、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主观恶性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比如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等从轻处罚情节,或者是否有累犯等从重处罚情节。
相关概念:
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简称,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且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
情节严重:在法律上是一个综合判断标准,对于帮信罪来说,通过收购、出售、出租银行卡、手机卡数量,支付结算金额,诈骗数额等多种因素来认定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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