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撞到人,行人也有过错的情况下该怎么赔偿?


当骑电动车撞到人且行人也有过错时,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医疗费**:这是用于伤者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等,具体数额以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为准。 - **误工费**:如果伤者因受伤而无法正常工作或劳动,导致收入减少,那么肇事者需要赔偿这部分损失。误工费的计算通常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 - **护理费**:若伤者受伤后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照顾,那么产生的护理费用应由肇事者承担。 - **交通费**:伤者因就医、复查等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肇事者也需要赔偿。 - **营养费**:根据伤者的伤情和恢复需要,合理的营养费用也是赔偿的一部分。 - **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伤者需要住院治疗,住院期间的合理伙食补贴费用应由肇事者承担。 - **残疾赔偿金(如果构成残疾)**:若伤者因受伤导致残疾,根据伤残等级和相关标准,肇事者需要支付残疾赔偿金。 - **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若伤者因事故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损害,肇事者可能需要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其次,赔偿责任的划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在骑电动车撞到行人且行人有过错的情况下,电动车一方可以根据行人的过错程度,适当减轻自己的赔偿责任。例如,如果行人闯红灯,而电动车正常行驶但未能及时避让,那么行人可能承担较大的过错责任,电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则会相应减轻。具体的赔偿比例需要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由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根据相关证据进行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