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欠债人报警后又同意调解,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我因为对方欠债不还,一时冲动打了他,对方报警了。之后我冷静下来,也觉得动手不对,就同意调解了。现在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打了欠债人报警后又同意调解的情况会怎么处理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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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打了欠债人报警后又同意调解的情况下,我们先来了解几个法律概念。首先是治安管理处罚方面,打架斗殴如果情节较轻,是可以适用调解处理的。这里的“情节较轻”,一般指的是伤害后果不严重,比如只是造成了轻微伤,没有导致身体功能的明显损害,打架的手段也不是很恶劣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也就是说,如果你们双方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比如你向对方赔礼道歉,并且赔偿对方因为被打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对方也接受了这个调解结果,那么公安机关就不会再对你进行治安处罚。
然而,如果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意味着,如果在调解过程中,双方无法就赔偿金额、赔礼道歉方式等问题达成一致,或者你在达成协议后又反悔不履行协议内容,那么公安机关就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你进行处罚。一般情况下,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