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男女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及财产该如何处理?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就住一起了,还生了孩子。现在我们打算分开,不知道孩子归谁抚养,还有一起生活时攒下的财产该怎么分。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和财产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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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财产
  • #非婚子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男女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和财产的处理有明确的规定和原则。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是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处理。这种情况下所生的子女在法律上被称为非婚生子女。但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加以危害和歧视。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主要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 当子女还在哺乳期内时,一般会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如果孩子过了哺乳期,双方可以协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例如,如果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并且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条件,那么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比较大。此外,对于年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在判决时会尊重其真实意愿。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该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接着说同居期间财产的处理。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这里的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如果能够证明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就归该方所有。在分割财产时,会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例如,如果一方在购买房产时出资较多,那么在分割房产时可能会适当多分。同时,如果因为分割财产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综上所述,男女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和财产的处理都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和原则。在遇到具体问题时,建议当事人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以保障自身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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