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造成重伤未满会怎样处理?
我开车和别人发生了事故,交警判定我负同等以上责任,事故造成对方重伤,目前伤者情况还在观察中。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会面临什么样的责任和后果,会不会被判刑之类的,心里很忐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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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首先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交通肇事中的责任划分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等。当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被认定负同等以上责任且造成他人重伤时,可能会涉及到法律责任的承担,主要分为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从民事责任方面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你需要对伤者的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损失进行赔偿。 关于刑事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如果不存在上述这些情形,单纯是负同等以上责任造成重伤,通常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有上述情形之一,就可能会被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面临刑事处罚。所以,具体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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