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满十八岁打人会怎么处理?

我孩子还未满十八岁,前几天和同学起冲突动手打人了,我很担心会有严重后果。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对于未满十八岁打人这种情况是怎么处理的,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会不会留案底影响孩子以后的发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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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成年人伤人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未满十八岁打人的处理方式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首先,从民事责任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也就是说,如果未满十八岁的人打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其监护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比如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如果这个未成年人自己有财产,就先从他自己的财产里拿出来赔偿,不够的部分再由监护人补上。 其次,在行政责任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所以,如果未满十八岁的人打人情节不严重,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后果,可能会根据其年龄从轻或者减轻治安处罚,对于不满十四周岁的,一般不会给予治安处罚,但会要求监护人好好管教。 最后,关于刑事责任,如果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等严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依照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如果未满十八岁的人打人导致他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就要根据其年龄和具体犯罪情节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在量刑时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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