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被吊销该怎么处理?


营业执照被吊销是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实施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意味着企业丧失了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资格。不过,吊销并不等同于注销,企业主体依然存在,仍需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 当营业执照被吊销后,首先要明确吊销的原因。常见的吊销原因包括企业虚假注册、超范围经营、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不参加年检等。你可以前往作出吊销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查询具体的吊销依据和相关文书,弄清楚到底是因为什么问题导致营业执照被吊销。 接下来,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的职责包括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 完成清算后,还需要办理注销登记。企业应在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时需提交相关文件,如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等。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后,公司终止。 此外,如果对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处罚决定不服,企业还有救济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企业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一般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