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找不到人是否会结案?
我遭遇了一起肇事逃逸事故,现在肇事者一直找不到。我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案子会不会结案。要是结案了,我的损失该找谁赔偿呢?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肇事逃逸找不到人到底会不会结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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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肇事逃逸案件中,即便找不到肇事人,案子也存在结案的可能性。这里我们要先明确“结案”的含义,简单来说,结案就是案件处理程序的结束。 从法律层面来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对现场进行调查之日起十日内要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也就是说,当交警完成了事故调查、证据收集等工作,就算逃逸者没找到,也能根据已掌握的证据出具事故认定书,这个时候在程序上可以认为案件告一段落,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结案”。 不过,这里的结案并不意味着不再追查逃逸者。公安机关会持续展开侦查工作,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和侦查措施,尽力找到肇事逃逸者。一旦找到逃逸者,后续会根据其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依法追究他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对于受害者而言,如果案件“结案”但逃逸者未找到,依然可以凭借事故认定书等相关材料,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先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以弥补部分损失。等找到逃逸者后,保险公司可以向逃逸者进行追偿。总之,肇事逃逸找不到人时,虽然案子可能在程序上结案,但对逃逸者的追查和受害者权益的保障并不会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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