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赔偿后对方不追究会怎样?
我之前开车不小心肇事逃逸了,后来心里过意不去就给对方赔偿了,对方也表示不追究我的责任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还会面临什么后果?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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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肇事逃逸赔偿后对方不追究的情形下,我们需要从民事和刑事等多个角度来分析后续的情况。 从民事层面来说,交通事故本质上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涉及对受害方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侵害。当肇事方逃逸后进行赔偿,并且得到了受害方的谅解,双方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了和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在肇事逃逸的情况下,如果赔偿后对方不追究,意味着双方对民事赔偿部分已经协商解决,受害方放弃了进一步要求民事赔偿的权利,肇事方一般无需再承担额外的民事赔偿责任。 然而,肇事逃逸不仅仅是民事问题,它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所以,即便对方不追究民事责任,交警部门仍有权对肇事逃逸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如果肇事逃逸造成的后果较为严重,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对方不追究,司法机关也会依法追究肇事方的刑事责任,因为交通肇事犯罪侵犯的不仅是受害人的个人权益,还破坏了公共交通秩序和社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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