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私了要多少金额不算敲诈?
我遇到了肇事逃逸的情况,对方想和我私了。我也想尽快解决这事,但又怕自己提出的赔偿金额不合适,被对方说成是敲诈。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种肇事逃逸私了要多少才不算敲诈,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标准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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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肇事逃逸私了的情形中,判断索要多少金额不算敲诈,关键在于赔偿金额是否基于合理的损失范围。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对于肇事逃逸引发的赔偿,主要涵盖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两方面。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受害人伤残,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若导致受害人死亡,则要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这些赔偿项目均有相应的计算标准。例如,医疗费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财产损失赔偿则根据财产的实际损失来计算,如车辆维修费用、物品损坏价值等。在私了过程中,索要的赔偿金额只要是在这些合理损失范围内,通常不会被认定为敲诈。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所以,在肇事逃逸私了时,应基于实际损失提出赔偿要求,以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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