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医院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不是固定的,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各项赔偿内容及依据: 首先是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比如因为医疗事故受伤后去治疗产生的挂号费、治疗费、药费等,得有相应票据证明。这依据的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 误工费方面,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简单说,就是因医疗事故耽误工作少挣的钱。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比如当地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每天伙食补助标准是多少,就按这个来。 陪护费是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不过,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残疾用具费是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在确定具体赔偿数额时,要考虑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等级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