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事故如何进行理赔?


医院医疗事故理赔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是证据收集阶段。患者或家属要及时收集与医疗事故相关的证据,像病历、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这些证据就好比打官司的“武器”,对后续理赔特别关键。比如病历能清楚记录患者的病情、治疗过程等信息,如果医院在治疗过程中有过错,病历里可能会有所体现。 接着是沟通协商环节。患者或家属要和医院进行沟通,明确事故责任以及赔偿范围。要是双方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那就可以签订赔偿协议。但要是谈不拢,患者或家属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卫生行政部门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以此确定事故的责任程度。 最后是诉讼阶段。根据鉴定结果和赔偿协议或者调解结果,患者或家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获得应有的赔偿。整个过程中,患者和家属要保持冷静,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赔偿项目和标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如因为医疗事故导致需要额外治疗的费用,就可以要求赔偿。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例如,一个有固定收入的人因为医疗事故不能工作,减少的那部分收入就可以主张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相关概念: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误工费: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残疾生活补助费:是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而必须生存而给予的生活费用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