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该如何处理?


医疗事故赔偿的处理涉及多个环节和多种方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一旦发生医疗事故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处理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协商。这是比较常见且相对平和的方式。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包括医疗事故的原因、等级以及赔偿数额等。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制作详细的协议书,载明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事故原因、等级和赔偿数额等内容,然后双方签名确认。这份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是双方履行赔偿义务的重要依据。例如,患者认为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失误导致自己身体不适,经和医院协商,医院承认失误并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签订协议。 二是调解。如果双方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依据相关条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要履行;若调解不成或者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 三是诉讼。若调解也无法解决纠纷,患者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病历、医疗鉴定报告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定责任和赔偿金额。 赔偿项目方面,如果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赔偿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要是造成患者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患者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相关概念: 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调解:在卫生行政部门介入下,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在自愿基础上,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后制作调解书的过程。 诉讼:患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程序,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判定责任与赔偿金额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