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拆迁补偿是给户主还是居住人呢?

家里房子要拆迁了,但是不清楚这补偿到底该给谁。家里人对于这个补偿分配也有些不同意见,有的觉得该给户主,有的觉得居住人也该有份。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房屋拆迁补偿给户主还是居住人是怎么规定的,具体的分配原则又是什么。
展开 view-more
  • #拆迁补偿
  • #房屋拆迁
  • #补偿分配
  • #户主权益
  • #居住人权益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屋拆迁补偿的分配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不能简单地说只给户主或者居住人。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房屋拆迁补偿是对因房屋拆迁而遭受损失的相关主体给予的经济补偿。它主要包括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一般情况下,拆迁补偿款项将优先支付给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主人,也就是房主(通常表现为户主)。这是因为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当房屋被拆迁时,其财产权益受到直接影响。相关法律依据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同时,该条例第十七条明确了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各项补偿内容。 然而,若住户中存在其他有权分享财产或享有居住权的成员,他们也可以依据相关份额或约定获得赔偿金。例如,在一些家庭中,虽然房屋登记在户主名下,但其他家庭成员可能对房屋的建设、购置等有出资贡献,那么在拆迁补偿分配时,这些家庭成员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等因素获得相应份额的补偿。再如,对于公有住房,符合一定条件的共同居住人也可能享有拆迁补偿的分配权益。《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这体现了法律对于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如果在家庭内部已经达成了关于房屋安置以及相关补偿方案的约定,那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这些约定原则上应当被严格遵守并履行。但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而户主获得补偿款后拒绝进行合理分配,其家庭其他成员可依法提起诉讼,请求对财产进行公平分割。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