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和交房过程中最容易出现哪些纠纷?


在购房和交房过程中,常见的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关于房屋质量的纠纷。房屋质量是购房者非常关注的问题。比如,房屋出现裂缝、漏水等质量瑕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买卖合同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如果交付的房屋质量不符合约定,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若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还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第二类是逾期交房纠纷。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这在购房过程中较为常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购房者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第三类是面积差异纠纷。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可能存在差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第四类是虚假宣传纠纷。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可能会进行一些夸大或虚假的宣传,如承诺的配套设施未建成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第五类是产权纠纷。房屋产权不清晰或者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如果购房者购买了存在产权问题的房屋,可能会面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等风险,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