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纠纷有哪些以及该怎么办?


房屋租赁纠纷是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产生的矛盾和争议。常见的房屋租赁纠纷有以下几种: 一是租金违约纠纷,这是最常见的。比如承租人不履行合同,长期拖欠租金,恶意拖欠;或者因为没有书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租赁合同对租金、租期约定不明确,以及市场行情变化等,导致出租方与承租方出现纠纷。有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出租人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拒不付款,而出租人要求终止合同,承租人又不愿意搬出 。 二是损害赔偿纠纷。包括房屋损坏赔偿纠纷,可能是承租人在装修或使用过程中因自身过错致使房屋损毁,也可能是房屋本身质量问题导致损毁,双方在责任认定上产生纠纷;人身财物损害赔偿纠纷,因出租房质量问题或出租人防护措施不当,造成承租人人身、财物损害,对于出租人责任大小产生分歧;还有房屋共有人的合法权益损害纠纷,部分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将房屋出租,侵犯了其他共有人权益。 三是不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主要内容不完备,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而引发的租赁纠纷。 四是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房屋租赁优先承租权的明确规定,但优先购买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五是转租纠纷,比如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转租等情况。 六是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而发生的纠纷。 七是为逃避管理和偷逃税费而变相出租房屋发生的租赁纠纷。 当遇到房屋租赁纠纷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首先是协商,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先尝试自行协商解决,这是最简便、成本最低的方式,如果能协商一致按照约定处理即可。 其次是调解,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调解主体可以是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等 。 然后是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前提是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有约定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仲裁协议,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仲裁具有公正及时,程序简便,专家断案,依裁终局的优势。 最后是诉讼,如果不愿意调解或不服调解,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将房屋租赁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具有强制力。 相关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法典》也对租赁合同中的各方权利义务等做了详细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