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怎么回事?
我因一些事情涉及到法律程序,公安机关说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但需要缴纳保证金。我不太清楚这个保证金是怎么规定的,交多少,最后能不能退,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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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对于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案件情节较轻、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较小的,保证金数额会相对低一些;反之,如果案件性质严重、犯罪嫌疑人可能存在逃避侦查等情况,保证金数额就会高一些。 关于保证金的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也就是说,只要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规定,没有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逃跑等行为,保证金在取保候审结束后是可以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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