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赁合同的默示更新是怎么回事?

我租了一套房子,合同快到期了,我没和房东说续租,房东也没提,我就接着住着呢。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租赁合同会不会自动延续呀?这就是所谓的默示更新吗?不太懂,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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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默示更新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租赁合同的默示更新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租赁合同的默示更新。简单来说,租赁合同的默示更新指的是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当事人没有明确作出续签合同的意思表示,但通过双方的行为,比如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没有提出异议,从而使得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只是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这一法律条文就是租赁合同默示更新的法律依据。 从法律角度来看,默示更新是一种基于当事人行为而产生的法律效果。当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没有返还租赁物,而是继续占有和使用,这就表明承租人有继续租赁的意愿。而出租人在知道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的情况下,没有提出反对意见,这可以视为出租人同意继续出租。这种双方的行为就构成了默示更新。 对于不定期租赁,它与定期租赁有所不同。在不定期租赁中,双方当事人都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但需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例如,出租人要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让承租人有足够的时间寻找新的住所或者安排其他事宜;承租人要解除合同,也应当提前合理时间告知出租人。 在实际生活中,默示更新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它可以避免频繁签订合同的繁琐,为当事人提供一定的便利。但同时,由于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也可能给双方带来一些不确定性。比如,出租人可能因为某些原因需要收回房屋,而承租人可能一时难以找到合适的替代住所;或者承租人可能因为自身原因需要提前搬走,但出租人可能不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当事人在租赁合同期限临近届满时,最好还是通过书面形式明确是否续签合同以及续签的具体条款。这样可以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更加清晰明确,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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