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4个小孩怎么判?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我们育有4个小孩。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会怎么判定呢?我比较关心按照什么标准来分配,是会都判给一方,还是双方各分一些,想了解具体的判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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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涉及4个小孩抚养权的判定,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决定。 首先是子女年龄因素。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这是因为这个阶段孩子对母亲生理和心理依赖更强,母亲照料更利于孩子成长发育。不过,如果母方存在一些不适宜抚养的情形,比如患有严重疾病、传染性疾病可能影响孩子健康,或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孩子也可能随父方生活 。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法院会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裁决。比如一方经济条件更优,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生活、教育资源;或者一方已做绝育手术、丧失生育能力,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况,法院都会予以考虑 。 而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法院一般在父母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 通常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决双方各自抚养部分子女,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承担相应的抚养费,抚养费数额会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相关法律条文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总之,法院在判定4个小孩抚养权归属时,核心原则是保障孩子能在最有利于他们身心健康成长的环境中生活 。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就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选择对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心理等各方面发展最为有利的抚养安排。 抚养费: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为保障子女的生活、学习等需要,向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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