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四岁抚养权怎么判?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孩子刚满四岁。我们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根据什么标准来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看经济条件还是其他方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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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孩子年仅四岁,抚养权的判定首先是看父母双方能否协商一致。如果能协商好,就按照协商的结果来确定抚养权归属。 要是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会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判决时会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并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 从抚养能力方面来说,如果一方有稳定的高收入工作,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居住、生活、教育条件,在这方面会有优势。抚养意愿也很关键,谁更愿意积极地照顾孩子日常生活,比如陪伴孩子学习、玩耍、参加课外活动等,对抚养权判定有影响。 孩子生活现状也是重要因素。要是孩子自出生后一直主要由一方照顾,并且已经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包括熟悉的居住地点、学校、社交圈子等,法院通常会倾向于维持这种生活状态。 双方家庭环境因素也不容忽视。像家庭关系和睦,家庭成员愿意协助抚养孩子,能给孩子营造和谐家庭氛围,对争取抚养权有利;稳定、安全、适合孩子成长的居住环境同样重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事务时,要把保障未成年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从各方面综合考虑,做出对他们成长最有利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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