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诈骗犯回国会如何判刑?


对于缅甸诈骗犯回国如何判刑这个问题,需要依据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结合诈骗的具体情节来判定。 首先,在法律适用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缅甸诈骗犯实施诈骗行为,即便部分行为发生在国外,但如果诈骗行为侵害了我国公民的财产权益,或者犯罪结果涉及我国境内,我国司法机关有权对其进行管辖和审判。 其次,关于量刑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对诈骗罪有明确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一般来说,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此外,法院在量刑时还会综合考虑其他情节,比如诈骗犯在犯罪中的作用,是主犯还是从犯。根据《刑法》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还有,诈骗犯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也会影响最终的量刑。如果诈骗犯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