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警定责了是不是就算结案了?
前几天我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交警已经对责任进行了认定。但现在对方对于赔偿金额等问题和我存在分歧,我不太清楚交警定责后这个事故是否就已经结案了。我想知道定责后在赔偿等方面还有哪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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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交警定责了并不算是结案。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交通管理部门对双方当事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作出的认定结论。它的作用主要是明确事故中各方的责任划分,为后续的处理提供依据。比如在一个两车相撞的事故中,责任认定书会确定哪一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等。 其次,定责后还会涉及赔偿争议的调解。在实际情况中,即使责任明确了,双方当事人对于赔偿的金额、范围等问题可能存在分歧。交通管理部门一般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尝试协商解决赔偿问题。例如,在一些事故中,受伤一方可能认为赔偿的医疗费用不足以覆盖其实际支出,而责任方则认为赔偿要求过高。 如果调解不成,就会进入民事诉讼阶段。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在诉讼过程中,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将作为重要的证据之一。比如,在法院审理时,责任认定书所确定的责任比例会对赔偿责任的划分产生重要影响。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并且,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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