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了儿女会怎么判?
在父母离婚时,儿女抚养权的判定是个复杂问题,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做出公平合理的决定。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孩子也可随父亲生活。像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还有因其他原因,比如母亲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或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甚至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无法抚养子女等,此时若父亲请求直接抚养,法院会予以支持。另外,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法院也会支持。这一规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
其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如果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一些情形可予优先考虑。比如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从实际情况看,哪一方能提供更有利于子女生活的环境和条件,直接抚养权往往就归该方。在孩子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时,法院判决会主要考虑父母哪一方能更好地照顾孩子,比如孩子作业谁签字、家长会谁去开、课外活动谁负责等;孩子已满八周岁未满十八周岁,应当尊重孩子真实意愿。这些规定出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
再者,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想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这种情况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这是依据《婚姻家庭编解释》第四十七条规定。
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人民法院是会支持的。要是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法院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这是《婚姻家庭编解释》第四十八条、第六十条规定的。
总之,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始终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旨在为孩子提供一个稳定、健康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