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权是怎么判的?


离婚时抚养权的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法律会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出发点。 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这是因为在孩子年幼时,母亲往往能给予更细致的照顾和关怀。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孩子也可能判给父亲。例如,母亲患有长期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会影响孩子的健康,不适合与孩子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又坚持要求孩子跟自己生活;或者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孩子确实无法跟随母亲生活。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特定情形,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当子女年满两周岁时,如果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法院会从多个角度判断,比如哪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稳定的生活环境、更好的教育资源、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条件等。例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等,这些情形会使该方在争取抚养权上更具优势。 当子女年满八周岁,他们的真实意愿会得到充分尊重。八周岁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院会询问孩子的想法,看其更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 此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也会准许。 总之,法院判定抚养权归属,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事务,比如抚养权判定时,要全方位考虑各种因素,选择对孩子的生活、学习、心理等各方面发展最有利的方案。 抚养权: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 ,以及对子女进行保护和教育等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