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职留薪期间没发工资,可以被迫辞职吗?
我现在处于停职留薪状态,但是单位一直没给我发工资。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以单位不发工资为由被迫辞职,这样做合不合法,我能获得相应的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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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停职留薪期间单位未发放工资,劳动者是可以被迫辞职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停职留薪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的内容。也就是说,劳动者在停职留薪期间,应该和正常工作时一样,拿到相应的工资。 其次,当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停职留薪期间的工资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被迫辞职,实际上就是依据这条法律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为理由,主动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 再者,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支付停职留薪工资而被迫辞职的,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在停职留薪期间单位不发工资,劳动者不仅可以被迫辞职,还能依法维护自己获得经济补偿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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