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获得足额工伤待遇炒了单位能否享受经济补偿?
我工伤后,单位没有给我足额的工伤待遇,我现在打算辞职。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要求单位给我经济补偿呢?具体该怎么操作,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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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者未获得足额工伤待遇后主动炒掉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享受经济补偿的。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规定角度来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多种情形。其中,当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时,劳动者依照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工伤待遇而没有承担,这明显属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符合上述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其次,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0.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再者,结合具体案例分析。例如,有的员工工伤停工留薪期经鉴定委员会同意延长,但公司以员工未提供劳动为由,只发放少量生活费,这种未足额支付停工留薪期待遇的行为,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情形,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是合理合法的,仲裁也会支持员工的请求。 最后,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来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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