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辞职,单位需要赔偿吗?
我在工作中受了工伤,现在打算辞职,但不清楚这种情况下单位会不会给赔偿。我想知道具体在哪些情形下单位需要赔偿,赔偿的标准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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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辞职,单位是否需要赔偿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工伤职工主动辞职,且单位不存在过错,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那么单位一般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工伤职工经认定和鉴定后解除或终止合同,除其他待遇外,用人单位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数额由伤残等级、工资水平等确定。 如果是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比如存在上述列举的那些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劳动者辞职的,那么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工伤职工本身应享受的工伤待遇,如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等,单位也应依法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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