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三个月没发工资,员工辞职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我在单位工作,单位已经三个月没给我发工资了,我现在想辞职,不知道能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具体想了解下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以及申请经济补偿金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展开


单位三个月没发工资,员工辞职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 从法律概念来讲,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补偿。在这种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保障。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依据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具体的经济补偿标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员工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工资条、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以证明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事实。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